2020年深圳电动叉车需要上牌吗?

 新闻资讯     |      2020-09-28 13:36
2020年深圳电动叉车一定要上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
 
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
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扩展资料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